关于举办第七届“星河杯”潮汕中小学生作文比赛的
通 知
各市分会、各区、县(市)联络组:
基金会定于2014年11月8日在汕头市举办第七届“星河杯”潮汕中小学生作文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条件
凡户籍在潮汕三市辖区内,年龄在20周岁以下(含20周岁)的中学生和小学五、六年级学生均可参加。
二、比赛办法
1、初赛、复赛由各市分会组织,分高中组、初中组、小学组,参加决赛对象由各市确定。
2、决赛名额分配:参加决赛总人数150名,其中:汕头市50
名(高中15名、初中15名、小学20名);潮州市40名(高中12名、初中12名、小学16名);揭阳市60名(高中18名、初中18名、小学24名),请各市分会于10月30日前按高中、初中、小学三个级次将参加决赛学生名单报基金会秘书处(附名册表模)。
3、决赛由第七届“星河杯”潮汕中小学生作文比赛评审组负责确定命题、评卷及奖励名次。
三、评选及奖励
高中组、初中组、小学组分别评出一等奖1-3名,二等奖6名,
三等奖9名,优秀奖若干名,由潮汕星河奖基金会颁发奖状。赛后在特区青少年报公布获奖者名单,获奖文章推荐给三市报社发表,或汇编成册,其中一等奖获得者由各分会向潮汕星河奖基金会评审委员会推荐,参与明年星河学业奖评选。
四、组织机构
第七届“星河杯”潮汕中小学生作文比赛的组织、协调、评审、
奖励工作由基金会秘书处负责。
评审组由副秘书长杨秀雁任组长,三市分会会长任副组长。专家组由三市聘请高中、初中、小学语文教学专家各一名组成。
五、决赛时间
2014年11月8日上午9:30至10:50,参加决赛学生应于9:20之前到达比赛地点
六、决赛地点
汕头市东方中学(潮汕星河大厦斜对面)
七、其他有关事项
1、请三市分会将评审专家名单于10月30日前报送秘书处。
2、参加评卷人员于11月8日上午10时前到基金会秘书处集中,研究评卷事项。
3、评卷时间:11月8日至11月9日,评卷人员住宿由基金会秘书处安排。
潮汕星河奖基金会理事会秘书处
2014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