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第十届“星河杯”潮汕中小学生作文比赛的
通 知
各市分会,各区、县(市)联络组:
潮汕星河奖基金会定于2023年11月11日在汕头市举办第十届“星河杯”潮汕中小学生作文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条件
凡户籍在潮汕三市辖区内,年龄在20周岁以下(含20周岁)的中学生和小学五、六年级学生均可参加。
二、比赛办法
1、初赛、复赛由各市分会组织,分高中组、初中组、小学组进行,从中遴选出参加决赛的对象,由各市分会确定后上报潮汕星河奖基金会。
2、参加决赛总人数为150名,其名额分配如下:汕头市50
名(其中:高中15名、初中15名、小学20名);潮州市40名(其中:高中12名、初中12名、小学16名);揭阳市60名(其中:高中18名、初中18名、小学24名)。请各市分会于10月30日前按《参加第九届“星河杯”潮汕中小学生作文决赛名册表》分高中、初中、小学三个级次填写后,将参加决赛学生名单报基金会秘书处(附送名册表模)。
3、本届决赛由星河奖基金会秘书处组织命题。评卷及奖励名次的确定由评审组负责组织。
三、评选及奖励
高中组、初中组、小学组分别评出一等奖1-3名,二等奖6名,
三等奖9名,优秀奖若干名,由潮汕星河奖基金会颁发奖状。比赛结束
后,基金会将在《特区青少年报》公布获奖者名单,并将获奖文章推荐给三市报社发表或汇编成册,其中一等奖获得者由各市分会向潮汕星河奖基金会评审委员会推荐参与翌年星河奖学业奖三等奖评选。二、三等奖发放奖金,优秀奖只颁发奖状。
四、组织机构
第十届“星河杯”潮汕中小学生作文比赛的组织、协调、命题、评审、奖励工作由潮汕星河奖基金会秘书处负责。
本届比赛评审组由郑鸿奇同志任组长,三市分会会长任副组长。本届比赛评审专家组由三市分会从本市的语文教学专家中,按高中、初中、小学的不同阶段各推荐三名高级教师组成,阅卷和评审时由比赛评审组随机抽选(各市、各阶段均至少有一名评审参加)。
五、决赛时间
决赛时间定于2023年11月11日上午9:30至11:00进行,参加决赛学生应于当天9:00之前由各分会组织到达比赛地点。
六、决赛地点
汕头市东方中学(地址在汕头市金环南路潮汕星河大厦斜对面)
七、其他有关事项
1、请三市分会按《第十届“星河杯”潮汕中小学生作文比赛评审专家名册表》填写后,于10月30日前报送星河奖基金会秘书处。
2、具体参加评卷的专家名单及集中的时间、地点,由星河奖基金会秘书处另行通知。
3、评卷时间:11月11日至11月12日。评卷人员食宿由星河奖基金会秘书处安排。
潮汕星河奖基金会秘书处
2023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