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会长会议同意,本年度的潮汕星河奖申报工作,按照2019年修订颁发的《潮汕星河奖评奖标准》严格执行。请各分会、联络组认真按评奖标准,尽早做好对所属单位申报材料的审定、报送工作。申报材料请于7月20日前报送基金会秘书处。
一、申报要求。
1.认真做好符合条件考生的申报与初评。高考的考生凭本人《高考成绩通知单》复印件(本人签名)及录取通知书复印件(或从被录取高校网站下载的本人录取信息);中考考生凭《高中招生统一考试各科成绩单》复印件(本人签名)及初中阶段获得县(市、区)以上教育局评定的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称号的证书复印件向所在县(区、市)、市直联络组申报,由联络组初审、汇总后报所在市分会,由各市分会按评奖标准初步确定本市拟奖名单。
2.按时上报本市高考文科及理科总成绩前15名的申报考生名单。根据理事会会议决定,高考、中考评奖标准修改,但获奖名额不变。即特等奖奖励获潮汕三市高考总成绩第1名的申报考生;一等奖奖励获2-4名的申报考生;二等奖奖励获5-9名的申报考生;三等奖奖励获10-15名的申报考生。为此,各分会应在8月15日前上报本市申报考生中,高考文科及理科总成绩前15名的名单,以便秘书处按潮汕三市申报考生排出文科、理科前15名的获奖名单,再反馈各市分会组织报送申报材料。另中考总成绩列各市前6名的申报考生均获三等奖。
3.获学业奖的高考、中考考生申报材料应于8月20日前报送秘书处。
二、把好报送材料的质量关。
1.凡申报个人奖者,应附送二张个人相片、户口簿或身份证复印件、获奖证书复印件,上报材料文字表达要准确。申报品德奖的事迹要详细整理成综合材料。申报材料一式一份。(获“最美南粤少年”和广东“新时代好少年”的获奖者必须跨下一年度才可申报。)
2.凡申报集体奖的,申报材料一式一份,并附所有获奖者名单(加盖学校公章),以及一半以上获奖人员户口薄或身份证复印件。
3.凡已获过潮汕星河奖者,应在《潮汕星河奖申报表》中“受过何种奖励”栏目中写明。获得学业奖高考获奖项目学生的《录取通知书》复印件,上报申报材料时未提供的请于9月10日前报送秘书处。
三、由于今年疫情特殊原因,符合今年度评奖条件,因证书来不及审核,经评审小组同意,可以在下一年申报。
四、潮汕星河奖助学金申报按去年的标准和名额于7月20日前报送。2020年度新录取大学生、高中生可延至8月20日前报送。逾期不予受理。申请潮汕星河奖助学金应报送如下材料:
1.《“星河”获奖者助学金申请表》一式一份;
2.助学金申请书一份(不限字数);
3.星河奖获奖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复印件(全家成员);
4.如果为新录取大学生需补上大学录取通知书复印件。
五、认真做好第八届潮汕星河中青宝助学金的初评、审定工作。中青宝助学金的申报、初评、审定时间紧、要求高。各分会、各联络组要加强宣传,深入了解,做好申报和初评,保证在8月31日前将各市按去年分配名额填写《潮汕星河中青宝助学金初评名册表》,每人一式一份《潮汕星河中青宝助学金申请表》及本人助学金申请书一份(不限字数)上报中青宝助学金委员会(附电子文档),以保证9月上旬召开中青宝助学金委员会审定并予以公布。
六、今年的11月14日(星期六),将在汕头市举行第十届“星河杯”潮汕中小学生作文比赛决赛。通过比赛决赛,凡获得一等奖者,可以申报下一年度星河奖学业三等奖,获得二、三等奖者分别颁发奖金。各分会要在10月31日前自行组织初赛,选出各市参加决赛的选手并将名单报比赛组委会(附电子文档)。
潮汕星河奖基金会秘书处
2020年4月23日